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