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