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与江城黄牛产业相关的企业、人才以及资金等向园区和口岸聚集,推动完善研发、生产、加工、营销以及包装、物流等全产业链配套建设。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