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实施动物重点疫病防治计划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提升江城黄牛疫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