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市貌管护条例/第三章 容貌秩序管理第十六条尚未生效城镇给排水、电力、照明、通信、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管线应当规范建设,定期维护,保持完好、整洁。架空线缆和杆架应当按照规划逐步改造入地埋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