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消防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村寨消防工作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村寨消防,是自治县、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农村村民居住、生产经营、文化娱乐以及村寨周边森林等场所的消防。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