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是指为旅游活动提供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产品和服务的经营活动。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