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尚未生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