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第九条有效国家建立健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供给渠道稳定情况及其对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等,组织开展评估监测,识别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现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情形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