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第七条有效国家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关键领域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维护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的生产与流通稳定、持续运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