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规范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