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八条有效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级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级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