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八章 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七十条有效驻苏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补选本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并参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