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权限,协助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市场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