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经依法批准占用保护区自然资源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费。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