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第六章 工作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严格执行廉洁征兵制度,发挥廉洁征兵监督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征兵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为公民参军入伍或者逃避兵役义务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