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严格执行廉洁征兵制度,发挥廉洁征兵监督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违规违纪问题。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征兵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为公民参军入伍或者逃避兵役义务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