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豫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豫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实施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