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第四章 产业科技创新第三十四条有效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智改数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强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分类指导,支持企业更新改造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配套设施,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从规模优势向技术优势、创新优势转变。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20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