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2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