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业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八十六条尚未生效草种、烟草种、花卉种、中药材种、蜂种、蚕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品种选育、生产经营管理、品种推广等,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