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第七章 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第五十四条有效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