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温泉康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温泉康养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温泉康养产业专业人才,联合开展温泉康养专项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