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对温泉康养文化的搜集、整理、研究和推广。挖掘优质珍稀温泉和医疗级复合温泉的资源优势。

鼓励温泉康养经营者传承和弘扬忻州特色文化,将长城边塞文化、黄河风情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元素融入温泉康养及旅游产品开发。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