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服务和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全面梳理涉及民营经济组织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按规定取消、下放或者整合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示,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设区的市统建的智能算力和模型资源开展政务服务赋能行动,提升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效率。对符合政策的审批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有效监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