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尚未生效

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舜帝陵保护、管理和文化传承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宁远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舜帝陵保护规划,依法报批后组织实施。舜帝陵保护规划应当与宁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九嶷山-舜帝陵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