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尚未生效

舜帝陵的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文物保护工作方针,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文物保护、历史风貌、文化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