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