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办理案件需要异地执法的,应当遵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

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