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权益保护第五十六条有效规范异地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办理案件需要异地执法的,应当遵守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