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权益保护第五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调查或者要求协助调查,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