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规定第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极简审批改革要求,在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事项进行精简:(一)依法取消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条件;(二)依法将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的事项改由政府部门委托中介服务;(三)依法将应当由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的事项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服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