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乡村旅游经营者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依法处理污水、油烟等污染物,倡导垃圾分类,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设施和清洁能源,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饮场所有独立烹调间和相应的餐具清洗、消毒和粗加工区域,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食品原料应当做到时令新鲜;餐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