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 经营与服务第二十八条尚未生效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期限,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查批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设置、撤销、名称和位置变更,由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期限收费,并在收费站显著位置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以及收费标准、单位、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