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和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在道路上行驶,但依法已申领机动车行驶牌证的拖拉机等车辆除外。禁止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带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5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