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以及观山湖区、云岩区、花溪区、白云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阿哈水库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水资源环境保护管理资金投入,做好水资源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阿哈水库流域内入库支流水体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类标准。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