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可以依法开展符合管控要求的基础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规定范围内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