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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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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矿业权

第十六条

有效

申请矿业权续期的,矿业权人应当在矿业权期限届满前6个月至3个月内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提出申请。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在矿业权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续期的决定。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6月15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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