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开展终身教育提供经费支持。

终身教育经费主要用于终身教育公共服务。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