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以外的各级各类有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