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各级妇女联合会应当会同教育等部门与社区密切合作,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通过社区学校、家长学校、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