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一条尚未生效各机关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对在本单位内发生的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予以及时制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