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尚未生效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应当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