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尚未生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村级河湖长姓名、职务、管护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