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