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穿沙公路建设与沙漠沙地治理有效融合,推广以路划区、分块治理的治沙模式。在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建设公路时,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在道路两侧合理设置网格沙障、种植固沙植物等方式,建设生物防沙阻隔带。

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