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拓展适用领域和范围,将需要多个部门办理或者跨层级办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