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研究与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学校利用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旧址、文物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组织开展实地教学、主题教育、研学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推动文物历史价值、文化内涵传承和传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