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自治区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