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代表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本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