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展现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