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表决通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